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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读者,追文爆红 第3节 (第2/5页)
r> “沙沙”声骤停,强烈的白光一闪而过,她抽出了第一个随机任务。 【刚成为读者时总是很重视和作者的互动,如果能让作者记住自己就更好了。】 【任务:给1个作者留评,并让她对你永生难忘。限时:6小时】 哈? 永生难忘??? 程云珂不可置信地瞪大眼,差点对系统破口大骂。 大神作者的心思全在怎么写好故事上,和读者“君子之交淡如水”。而且他们的文太讨喜,稍微退出去一会儿,再刷新,就会发现又多了十几条新评论。别说记住某个读者,连记住某条评论都很难。 新人作者的评论区相对冷清一些,自然会对给他们留言的读者印象深刻,但不排除他们以后也会成为大神作者的可能。就算记住也只是暂时,稍微长情的作者可能多记几年,而几十年后他们甚至不一定还在写文,更遑论记得曾经给自己留言的某个读者。 除非那个读者的评论恰好出现在作者最需要的时候,亦或者给作者的人生带来了什么重大转折和冲突,寻常追文留评之举是根本不可能让作者“永生难忘”的。 这个随机任务和直接告诉她“你7个小时后就会死”有什么区别! “能换任务吗?”她尽量语气平和地与系统打商量,“这个任务我不太能胜任。” 【所谓职业,即把这件事当成工作。工作遇到棘手的任务,除了辞职,就只有迎难而上这一个选择。】 程云珂:…… 那它倒是找出来个把“读者”当职业的人给她看看啊!这是正常人会做的职业吗! [拳头硬了.jpg] 小命还握在系统手里,她只能忍。 作为有十多年历史的老牌网站,绿江有成千上万本类型迥异的小说。随便一瞥,光是在榜的连载文,就有好几本是程云珂感兴趣的设定。 要是穿书前发现这么个对胃口的网站,她肯定早就美滋滋地躺宿舍看文。怎奈现在她自身难保,都开始和哈姆雷特一起纠结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了,整个人大写的焦虑,哪里还能有心情追文。 愁绪像是被猫咪缠成一团的毛线球,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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