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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3页)
br>我最喜欢去万进庄看雪山。户斯同说“你真的挺有意思的。”然后他脱了衣服,躺在雪地上,看天边流云变换。我在那雪山的那条小路上,走来走去,那些松鼠蹦蹦跳跳,偶尔也会捧着松果回头看我。雪山悄悄,松鼠爪印留了满地。我没有很想归朝。我只是偶尔会想,他是不是以后都不玩这个游戏了?多大点儿事啊,不至于吧。接着又觉得自己很浪费生命,在一个破游戏上花这么多时间。户斯同躺在前面的雪地里,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几只松鼠排着队越过他的肚皮。我看了很想笑。笑着笑着,眼泪就不停地往下流。我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矫情的要死。户斯同问我:“你经常来这里吗?”我说:“没有。”当时确实没有。他又说,“这里挺好的。”我说“嗯。”接着他就不说话了。我可能真的有什么所谓的社交恐惧症吧。除了归朝,我和谁说话都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后来户斯同问我,“你怎么就那么喜欢那傻x?”我想也没想,就回答“和他在一起,我不用怕说错话。”归朝虽然不如户斯同那么会活跃气氛,但他让我不尴尬,让我不害怕。或许世界上真的有默契这个说法吧。我最喜欢看,而归朝是小烟健的脑残粉。我吃菜不喜欢放生姜,归朝讨厌任何味道重的调料。我是左撇子,归朝则用左手吃饭,右手写字。在网上认识,却聊身边事。不是惊人的相似,而是一星半点的重合。我更喜欢这样的关系。后来户斯同听我这么说,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穿着那身白衣,往雪地里一躺,对我说“你真挺怪的。”我回复“嗯。”接着队伍频道里,滚上来一句“怪怪的,也挺好。”我不知道该回复什么。户斯同直白地让我尴尬。这么浑浑噩噩过了三天,归暮先上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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