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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第1/3页)
无人居住的冷寂,甚至称得上温馨,连灯光都是暖色调的。楼高两层,二楼的楼梯在外面,不是台阶,而是一个缓坡,上去了宋清致才知道,二楼只有一间,是白寺一贯喜欢的宽敞,进门就看到一辆摩托,挺小,像小孩子玩的。白寺说:“那是我组装出来的,十一岁还是十二岁,不太记得了。”口气实在听不出来自豪还是什么,即便他现在偶尔还骑摩托车,即便当年花了无数的时间在上面,过去了好像也就过去了,倒显得那些对回忆充满怀念的人有些斤斤计较。房间大,东西又多,随便一翻就是零碎,没多久就横七竖八的一堆了。宋清致没守在旁边,四处看着,总管事说的那个鬼脸娃娃就放在床边柜子上,因为太丑了,倒不觉得恐怖,就觉得能喜欢这种东西的人一定审美清奇。宋清致把注意力放在鬼脸娃娃上,冷不丁哗啦一声,空气里爆发出一股异常的信息素,他抬头看到白寺坐在地上,身边翻箱倒柜一堆东西。白寺的手里抓着什么,整个人像定住了一般,散发出的alpha信息素夹杂着太多情绪,让beta也无法忽略。“白寺。”宋清致走过去,看到白寺抓在手里的东西,一样是照片,一样是请柬,灯光在上面染上记忆的色泽。照片里是21岁的宋清致,他直视着镜头,一张瘦削的脸,没有什么表情,眼睛愣愣的,有种纤尘不染的青涩,让人看着也忍不住跟着一起愣神。当年白寺第一次去沢县,带着拍立得给还叫陆捡的宋清致拍照片,一口气拍了七张,一张贴在了糕点铺子的墙上,五张塞给了宋清致,最后一张他留给了自己。都是当初临时起意的念头,带着一种情难自已的情绪,转瞬即逝,却比任何故意制造的效果更有生命力一般,一下子就击中了白寺。那份请柬是深蓝色的,镶着金色和红色的线条图案,上面字迹清晰,“诚邀陆捡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地”,白寺可以忘记他亲手制作了这份成人礼的请柬,但不会忘记那是自己的字迹。“清清。”白寺抬起头,眼眶通红,像只受了伤的小狼发出呜呜的声音,只在喉咙里,没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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