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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第3/3页)
br>初恋与他性格太过相似,都有着强横得不可通融的一面,都想在“宠”上占主导,初期自然如胶似漆,甚至轰轰烈烈地各自出柜,中期却逐渐磕磕碰碰,最后无疾而终,友好分手。那时的他实际上还担不起“温柔霸总”的身份,家里虽有背景,但毕竟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事业未上正轨,前途扑朔迷离,甚至在跟家庭决裂后的一段时间里,花钱都不能大手大脚。然而当他已经具备一定的社会地位之后,却找不到能安放他那份宠爱的人了。何辛洋出现得时机正好——他乐意宠,且宠得起。只是那时他早因面具戴得太久,而有些手足无措,一味地不露声色,正直得好似圣父,老想着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却忘了渠成的前提条件是水到,他总得主动引一股细流,否则这渠恐怕再等十年也成不了。但何辛洋年纪小,初中时还被年长的同性堵在厕所扒过衣服,显然不会轻易接受这种与偏离世俗观念的感情。所以他不能操之过急,只能循序渐进,让细流渐渐汇聚成汪洋大海。回家时他轻手轻脚地打开客卧的门,在何辛洋床边站了好一会儿。小家伙睡得很沉,被子捂得严严实实。他看着看着,心脏就被久违的踏实与安定包围,轻声自语道:“懒虫。”大抵所有带三分贬义的词都带着七分暧昧,例如笨蛋,又例如懒虫。程洲桓悄悄退出客卧,站在花洒下想——等会儿就叫他懒虫好了。何辛洋的反应着实令他意外,那愣愣的表情应该是害羞。但为什么会害羞?是知道了什么?知道了……却没有逃开?程洲桓双眼眯成狭长的线,有些狡黠,又有些志在必得。何辛洋在卫生间待了好一阵,直到脑子彻底清醒才钻出来。程洲桓已是衣冠楚楚的模样,坐在沙发上朝他温和地笑,“换身衣服,走吧。”这日阳光明媚,何辛洋穿着那件白色羽绒服,站在太阳底下,整个人都泛出一圈毛茸茸的微光。午餐是远近闻名的新疆菜,平时若饭点前去,起码得等100桌。程洲桓托朋友帮忙订了两个位置,领着何辛洋进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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