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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4 (第2/3页)
子了,经过大小和质量还有生长速度的比对,里格最终选出了香菇,金针菇和平菇作为主要繁育菇种,一年少说也能收个五六百斤的,权当调和口味。以上,就是他们部落经过一冬消耗,剩下来的全部的食物储备了。叫里格说起来,有了这些食物,饿肚子倒也不会,只是乏善可陈,总是盯着一两样东西吃,总有吃腻的一天,食材上,还是太匮乏了些。想起前世超市里动辄几百样菜蔬放在柜台上,牛羊鱼猪等肉类任君挑选,还有千百样味道各异的小零食,虽然他前世不是个馋嘴的人,但是此刻也开始疯狂想念那些味道。在美食的海洋中徜徉了一会儿,回过神来,眼前还是那几样东西,里格用力戳破脑袋里的五彩泡泡,面对现实吧。不过想想又有些发愁,光靠他一个人的经验去分辨吃的东西,那要多少年才能把那些熟悉的食材一一找到啊,再说了,超出他活动范围之外的东西,他就算有心,也无力啊,要是能跟其他部落交流交流一下情报就好了。想到这儿,里格忽然眼前一亮,对啊,还有其他部落呢,哪怕再傻的部落,对自己生活的那片土地上的东西肯定是十分熟悉的,只要多找几个部落交换一下可食用物种的信息,效率不就蹭蹭提起来了吗。至于哪儿有其他部落,记得诺拉说过,原始人类的族地是常年进行货物交换的,既然如此,在这个大陆上大小也算个集散中心了吧,实在是太有必要去一趟了啊。一想到这件事,里格自然就坐不住了,马上就骑上查理去找诺拉了。不过诺拉对于息壤族的事情知道的也不多,毕竟他们族以前是很穷的,一年半载去一回,交换的也就是些盐啊之类的必需品,其他东西一概交换不起,所以战士们回来的时候也不会大肆宣扬,毕竟说多了都是泪。犬族部落里也只有一只狗狗曾经跟着去过一次,不过那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那时候因为自家部落穷,匆匆换完盐就往回赶,也没顾得上仔细观察,加上最笨,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好在,具体方位他还记得。里格一拍手掌,认得路就好,别的等到了那儿再说。不过里格虽然想法有了,向导也有了,却没急着带人出发,他是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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