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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第2/3页)
激动,林朝跑得小脸通红,她的喜悦无声,只能拼命比划手指来夸奖弟弟。【你喝点水。】林暮做了个喝水的姿势,【跑的比我还累。】安锦城在一旁拧开瓶盖,递了过去。林朝愣了愣,也没多想,接了水直接递给了林暮。林暮大大咧咧说了声“谢谢啊”直接仰头灌了半瓶。安锦城:“……”陆戎不能去终点接林暮,他得陪在陈美花身边,等颁奖结束,林暮才逆着人流找到观众席上来。他一边嚷嚷着“让一让啊让一让”一边挤过层层叠叠的人群,好不容易挤到陆戎身边,他把脖子里晃晃悠悠一路的银色奖牌摘下来,塞到了对方的手里。“可惜不是金的。”林暮叹了口气,得意道,“给你看看啊。”陆戎还真看了看,笑道:“送给我的?”林暮:“现在还不行,得在我们教室里挂几天。”这算是“爱面族”传统,钟和的臭毛病,得了奖都得在班级里展示几天,甭管多大多小,就得让人看看。陆戎其实也无所谓给不给自己,他重新把奖牌挂到林暮的脖子里,摸到了一手湿汗。“都晒红了。”陆戎低着头,目光落在了林暮的脖颈处。林暮抬手摸了摸,嘟囔道:“是晒的比较痛。”陆戎没说话,他伸出手,掌心盖在了林暮的脖子上,像是要挡着日光似的,替他遮出一抹清凉。林暮安静地垂着脑袋,他突然问:“你没参加项目?”陆戎过了一会儿,才道:“我参加不了。”林暮抬起脸。陆戎看着他,平静道:“这种热闹的时候,美美更离不开我。”第四十七章青春是(一)周围都是在奋力加油呐喊的学生,只有陆戎、陈美花和林暮安静地坐着看场下的比赛,陆戎似乎已经习惯了,类似“热情洋溢”“肆意张扬”这类词汇永远不可能出现在他的身上。因为过于安静,过于克制和疏离,于是在整个“青春”里,他都是格格不入的那一个。横竖不用参加任何项目,陆戎便给班级里大部分人看管重要物品,陈美花在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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