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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2/3页)
>林暮没减速,他跳下楼梯,对方下意识张开了手臂,将人接在了怀里。“桃、桃花开了。”林暮拽着陆戎的衣领,紧张地有些结巴。陆戎没松手,像抱着小孩儿似的托着林暮的腰,抬起脸看他。“桃花开了!”林暮又重复了一遍。陆戎笑了笑:“我知道。”“春天她也知道。”林暮突然说。陆戎眨了眨眼,他低声问:“知道什么。”林暮低下头,他看着陆戎的眼睛,轻轻道:“我喜欢你这件事儿,连春天都知道了。”第三十七章春之晓(四)对于林暮来说,喜欢就像日光照在沙滩上,寄居蟹找到了它的壳,又被海水淹没住口,亦或是在最热的天气里,凉雨打在芭蕉叶上,滴滴答答的声音催人眠。他的喜欢藏不住,就像春天藏不住盛开的桃花一样。陆戎抱着他,眼里有着小人似的影子,林暮拍了拍他肩膀,示意自己要下来。“你不是要去看桃花么?”陆戎问。林暮朝着他笑:“我已经看到了。”陆戎抿了抿唇,他轻轻将林暮放下,正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身后突然来了人。李子大概是奇怪两大男生为何要堵着楼梯口,于是随口便问了一句。“我下来找陆戎的。”林暮大方地解释,“没什么事,就跟他讲等下放学一块儿走。”陆戎眉峰又起了个褶子,他似乎有些无奈,回头看了李子一眼,又低声对林暮道:“我和美美等你。”可惜一起回家这事儿想的是挺美,等真正做起来,林暮却被一堆麻烦给缠住了。文化活动举办的太成功,他们班级“生意”又是最好的,结束后自然被钟和留了下来应付几家媒体,又是拍照又是采访,林暮和安锦城被迫营业,两人的脸一个比一个臭,还不能直接甩手走人。林暮只能给陆戎发微信,叫他先走不用等自己。对方并没有回复。等林暮这边的采访全部结束,外头路灯都已经亮了半天。安锦城家里有人来接,林朝当然早和林燕来回去了,林暮一个人收拾完书包跑下楼,结果差点撞到楼梯口坐着的人。夜晚的校园就点了几盏壁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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