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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4 (第3/3页)
r>比照片上要耐看,面容明秀中带着一丝忧郁,还有似有若无的书卷气,文质彬彬又不显木讷。最妙的是一双小鹿眼,天然的绵软多情。整个人像一朵白而软的云彩,是该被人捧在手心里的那种乖巧温和。好吧。顾总之所以精准定位白月光像一朵云彩,还因为他身上正穿了一件剪裁得体的白西装。云彩也正打量着他,唇瓣微绷着,惊诧和忌惮掩藏的不那么好,。顾总随便他看,反正比颜值他一点都不怵。林知书胜在出身世家,最吸引人在被呵护良好的天真明朗。可要真细细比颜值。两世为人,顾总对自己无死角并且精致的五官,还是很有信心的。稳赢吧就。林知书知道,旭哥一定会出席纪家的宴会。他拜托邓宣帮忙,将自己带了进来。没想到还没有看到旭哥。第一眼看到的,却是顾星。他知道顾星长什么样,但没想到真人竟然这么出彩。即使站在偏角落的地方和人说话,也轻而易举的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林知书很庆幸今天为了见旭哥,精心打扮过。他想认识顾星,甚至想问他和旭哥现在……顾星知道自己是替身吗?林知书微咬下唇,疼痛刺激他清醒。问替身的话,太咄咄逼人,太没有教养了。他站在顾星面前,让自己笑的好看一些:“你好,我是旭哥的朋友。”顾总举了举手里的杯子,姿态闲适:“幸会。”他不知道林知书想干什么.但以程霸总为开场,司马昭之心么,有意思。然后,顾总就见林知书的视线落在了自己手里的杯子上。有点儿指点的意味:“果汁?这种场合,喝果汁似乎不太合适,我可以推荐你几种酒,味道不错,也不会很醉人。”穿书之后,偶尔会可惜自己酒庄里那些存货的顾总:“……”有一种贬低,披着为你好的外皮,来的悄无声息但又格外的膈应人,他真的get到了。要论杀人诛心的话。顾总挺擅长。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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