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卷阅读64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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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48 (第2/3页)



王氏麻木地点了点头,包拯亦一颔首,微不可查地向随侍一旁的小吏使了个眼色。

是很快的,就有三名身着紫色官服,眉目清朗,器宇轩昂的郎君在人引领下,不疾不徐地行入,向包拯拱手微揖。

这三人相貌皆是出众,气质温雅,面上笑容和煦,其中一人举手抬足间还流露出几分风流倜傥,连这昏暗的牢房,都被衬得亮眼几分。

若陆辞在此,定能轻松认出这三人分别是晏殊、晏殊长子晏居厚与柳七了。

王氏看得怔楞,包拯则在此时缓缓发问:“你既口口声声称曾与陆辞数度私会,于外院通奸,那对于奸夫的相貌,应是一清二楚的。”

在隔间的赵祯被这忽然的安排惹得愣神,到此才猛一激灵,明白了包拯苦心安排下的真实用意。

王氏紧咬下唇,慌张点头。

包拯淡淡道:“既是如此,我命你于这三位郎君中,认出曾与你有私情的陆辞的话,应是易如反掌罢?”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三月,包拯39岁,朝廷派他出任扬州天长县(今属安徽省)县令。父母去世之后,包拯便将行孝之心化作为国为民之心。一心想着报效朝廷,为民造福,干出一番事业来。扬州府地处江淮平原,素称“苏北门户”,开发很早,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有水稻种植,是个鱼米之乡。唐宋时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更为密切,生产技术先进,百姓生活富裕。天长县毗邻扬州,虽是县邑,也相当富庶。民富则安,包拯当个县太爷也就当得平稳安逸,知县三年,只审理了一宗“牛舌案”,案情也很简单,有农户告状说家中耕牛被人割去牛舌。拯曰:“第杀而鬻之。”俄有告私屠牛者,拯曰:“巳割其舌矣,非私杀也。”盗色变,遂引伏。

这是一宗很小的民事诉讼案件,犯罪者是受害人的近邻,因为有矛盾而挟嫌报复,将人家养的一头牛的牛舌割去。受害人告上公堂,包拯用计诱使盗贼上勾,他让受害人将受伤的牛屠宰出售,又张贴出严禁私宰耕牛的公告,有违令私宰者严加惩处,对揭发者给与奖赏。犯罪者为获奖赏又去告发,正中了包拯的圈套……。在这个案件中,包拯分析罪犯的犯罪动机,又把握犯罪者贪小便宜的心理,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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