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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3/3页)
,给华教授一行人留足了面子。这事儿要在七年后发生啊,呵呵。脑袋都给你锤爆。一群垃圾。……叶臻默默地看着大白兔,大白兔也默默地看着他。四目相对。叶臻同情地看着眼前这只被关在兔架里,耳朵都快被划烂的兔子,从背后掏出一根雕着小花花的胡萝卜啃了起来。原本一动不动的大白兔顿时便不安分了起来,瞪着一双大眼睛死死地盯着叶臻手里的胡萝卜,仿佛在说:为什么他不用被关在兔架里,还能吃萝卜?叶臻回以一个“因为我帅”的眼神。啪叽。吃得正欢的叶臻被人敲了一下头顶,手中的胡萝卜一个没捧住掉到了实验桌上,咕噜咕噜地滚到兔架里的大白兔脚下,被对方一把抓了过去藏在身下。叶臻:……“别闹,一边呆着去,影响到我做实验了。”颜以轩说。“咕咕咕。”可是我的胡萝卜被他拿走了。叶臻指着兔架里的大白兔,不肯善罢甘休。“谁让你去逗人家的?活该。”说是这么说的,但颜以轩还是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把大白兔提溜起来,捡起胡萝卜塞到叶臻的怀里,然后拍拍他的后背把他推远了一点。拿回了胡萝卜的叶臻心满意足地跑到一边去坐着了。他看着实验桌上摆着的四五个兔架和正在被取血的大白兔,不仅没有油生出同病相怜的感觉,甚至还隐隐有些优越感——看吧,同样是兔子,他的待遇是最好的。有吃又喝还有价值不菲的梅花项圈,取完血不仅不会被处死,还会被抱在怀里亲亲哄哄。啃胡萝卜之前,叶臻是这么想的,啃完了一根胡萝卜以后,他突然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很蠢。妈的,差点忘了,他是个人。和兔子比生活质量什么的还能不能好了???最近,颜以轩开始了真真意义上的动物实验。从一只兔子身上取的血显然不可能满足需求,而且叶臻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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