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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4 (第2/3页)
宁,神色有些莫名,却又极快的掩去了,他拱手道:“见过先生,见过郁少爷。”对方的声音很好听,清凌凌的,如同泉水自石上流淌而过,郁宁一听就是眼睛一亮。“你认识我?”郁宁奇怪的道。对方斯斯文文的道:“前几日郁少爷来过木兰街,我恰好经过,听隔壁的梅家少爷称您为郁师叔……我自小记性就要好一些,自然记得。”哇,那就是过目不忘啊!郁宁自认要是两三千天路过的时候听见了谁叫谁一声某某,三天后再见那也是完全记不得那人长什么样子的,倒不是郁宁记性不好,只不过人的大脑天生就会过滤掉一些无用的信息。人的大脑容量是有限的,虽然说到现在为止人类对大脑的开发也不过1%,但是若将每个人每天接触的信息都记得一清二楚,也未免太过苛责。这么一想,那这一位就是个天才人物了,怨不得雾凇先生这么有自信不用走后门。雾凇先生显然是对这位晚辈的这个能力知之深深,脸上毫无惊叹之色,只道:“先进去吧,郁先生身子不好,不好叫他吹冷风……阿郁,这是我的晚辈,名叫竹笙,你直接叫他竹笙就行了,不必见外。”郁宁应了一声,赞道:“竹笙由此天赋,必定能金榜题名,未来可期。”“当不得郁先生如此夸赞,先生请。”竹笙退开一步,请他们进去。雾凇先生一马当先的就进去了,郁宁跟在他身后,虽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竹笙长得有点眼熟,却又确实没见过他,最后只能归为可能就如同对方路过的时候听见别人叫他一般,他在他路过的时候也顺道瞄了一眼他的脸,才有这样的熟悉感。竹笙的宅子要比隔壁阿云的宅子小上不少,两进的宅子,有什么几乎都一目了然,但是布置得颇为清雅。雾凇先生也不与他多客气,直接叫竹笙带着他们去了书房。书房里头塞着满满当当的书,充斥着特有的油墨的气息,桌上还搁着一枝干枯的毛笔和一缸半干的松烟墨,看着便知道这是主人昨日留下的。竹笙惭愧得到:“昨日读书太晚,没有收拾,还请见谅。”雾凇先生淡淡的道:“我来原也不是为了看你读书,去边上候着吧。”“是。”竹笙退到了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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