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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3页)
闻只有两个字回应:放屁。其实,Dana有个交往了很多年的男朋友,是个地下乐队的贝斯手。钟秀认识他们的主唱,对方跟他同期签进星河。挺倔的人,在流行市场非要坚持摇滚梦想,又不肯服软低头,揍了当时最牛逼的制作人一顿,最后一张片子没发就被公司雪藏,后来在酒吧混了十多年,最近才合约到期。前段时间,乐队成立四周年。主唱给钟秀发了条信息,叫他去看演出。两人从前交情不错,总在一起讨论作词编曲,后来也一直断断续续有联系。那会儿秦铮还在组里,钟秀没什么别的事,就应下来,晚上去了livehouse。里面大家都玩儿得挺嗨,台上贝斯手正和一姑娘激吻,台下粉丝跟着起哄欢呼。钟秀觉得那姑娘眼熟,仔细一看,发现竟是Dana。Dana穿得很清爽,手臂上纹着枪花的标志,和公司里那个高冷寡言的漂亮秘书形象大相径庭。钟秀惊掉了下巴,却被主唱抓住非要他上去合唱一首。钟秀推脱不过,他挺多年没开嗓了。“要不唱?”主唱提议。那是钟秀的歌,后来被乐队重新编曲,改成了摇滚风格。钟秀接过话筒,开始唱。一开始没有伴奏,主唱加入之后,各种乐器声才逐渐响起。唱完眼睛有点湿,钟秀和主唱对视,发现他也一样。没人会因为自己喜欢的事情掉眼泪,他们是在哭梦想。年轻时愚钝不知道地厚天高,觉得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得到。可到了这个年纪,才明白过来,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心想事成,他们都在蹒跚俯拾着别人不要的东西。目光总要比手指远些。一曲唱罢,钟秀走下台,端了杯酒靠在墙上看演出。Dana走过来,头一次主动跟他搭话:“唱挺好的,怎么不继续做艺人?”钟秀抿了口酒,摇头苦笑:“风格不对,卖不动。”Dana点头:“也是,现在小孩喜欢那种听过就忘的歌。”第28章那次之后,Dana和钟秀有了点交情,偶尔会跟他透露些林至行的行踪。钟秀怎么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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