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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第1/3页)
便已决定打道回府,对那石龙便不再感兴趣。千岁有养龙的爱好。不过,他只喜欢养幼龙。成年的龙不好玩,没意思。脾气大,还不认主,一不留神就逃了。这样的龙,养起来也没意思。养起那头养过的后来长大的龙,千岁便心里很有气。他们掉头便走,便也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石龙突然金光一闪,像是活了一样,长出了龙的鳞片。只是须臾,又沉寂了下去。唯有龙的神情变得更加真实。考察一番,千岁还是决定跟阿蒙做生意。阿蒙一族在妖界很有势力,况且这人有些傻白甜,即使想坑千岁,估计也没有那个智商。千岁也不需要合伙人有多聪明。这生意简单,他作为灵丹制造商,需要有一个在妖界帮他销售的。妖界的妖怪修为虽然高,但是不稳定,也需要灵丹才稳固。而且,他们还贪嘴。像仙灵丹这种经久不衰的小零食,就算再卖一百年,也不会没有市场的。千岁大手一挥,先给阿蒙放了一批灵丹,商量好二八分账。“谁二谁八?”“当然是我八你二了!”这是卖方市场,不愿意,他立马换个人合作。阿蒙当然没有不愿意的。就冲跟千岁合作以后,他作为经销商就会有吃不完的仙灵丹,他也答应呀。就是他这么馋,希望不会把要卖给别人吃的仙灵丹全部自己给吃掉了。忍住不吃也很难啊。他们猛犸象,胃口又大,跟那种小鸟胃怎么比。阿蒙不仅负责要在妖界卖灵丹,还要负责帮千岁采购原材料。“每个月我会送一批货给你。”千岁说,灵丹这东西,太多了,价钱会卖得贱起来,还得控制销售出去的数量,“到时是你到人间去接货还是我派弟子来送货?”“我过去接吧!”阿蒙跃跃欲试。他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妖界呢。家长总说人间太危险,不让他出去,他都这么大了,也该闯荡江湖。而且,他早从黄牛精那里听说了很多人间的事情。听说,人间发展得可快了。什么手机电脑了,阿蒙好奇地不行。据妈妈所说,爸爸妈妈肚子里有他的时候,人间正在打仗。就是因为太危险,爸妈才把他带到妖界里。不过人间早就和平很多年,外面发展日新月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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