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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1/3页)
说养儿防老,其实并不。养儿子太操心了,加速了我的衰老。自从袁春天开始上班,每天他都早起赶公交,他早起,我也得跟着早起,要不他就来我卧室门口叫魂似的叫我。晚上回来呢,就缠着我学习,从拼音识字开始,我仿佛是小学老师,加班加点给补课,还没有补课费拿的那种。不过,袁春天挺努力的,也挺聪明的,什么百以内的加减乘除很快就学会了,一早起来就跟在我屁股后面背九九乘法表。他也学会了用字典,没事儿就捧着本,还给我写了封情书。当然了,他的情书没什么文采,总共加一起也没几句话,但我还是看笑了。上一次收到情书还是十年前吧,上中学那会儿,班里挺可爱的一个姑娘给我写的,带香味儿的信纸,浅紫色。但是可惜了,我的初恋跟她的初恋都被扼杀在了摇篮里,因为我不喜欢姑娘。我打从十四岁开始就知道我喜欢男的,别人看球赛是看比赛,我看球赛是看球员。但是,当时那封情书我还是好好保存下来了,因为不管怎么说,那都很珍贵。姑娘的情感珍贵,那份纸张也珍贵。不过我还真的没想到,从那以后,再没人给我写过情书,虽然我真挺受欢迎的,但大都是口头告白或者短信电话,时隔这么久,竟然又收到了情书,没法不感慨。我说:“你字儿太丑了。”他笑:“但是你喜欢。”这臭小子擅自揣测我的想法,我就只能揍他,并且罚他不许吃宵夜。这段时间袁春天长得挺快的,身高和体重都在猛增。原本我们俩差不多高,结果这才多久,他竟然高出我三厘米了。我挺生气的,觉得这事儿有损我当爹的尊严。但又想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小雏鹰也要振翅高飞的,长吧,长得高点儿壮点儿,以后出去多干两份活,他负责给我养老。虽然我嘴上吐槽袁春天的情书,但还是好好地叠起来,夹在了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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