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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2 (第2/3页)
亲。燕洵嘴里满是血腥味,舌尖全都是伤口,伤口摞着伤口,血流一直都没有停止过,此时燕洵睡着了,便是满嘴的血。镜枫夜眼圈通红,他不知道燕洵咬过舌尖,要咬了那么多次。他能想象得到,燕洵为了保持清醒,只能让自己疼。“燕洵……”镜枫夜揉了揉眼睛,端着热水出去,再回来陪在一旁。读书节照常进行,少了一个赵元汀,他选中的读书人被其他人瓜分,并不影响名额。秦十三收了一些看得顺眼的读书人,极为满意,心中更是感激燕洵。这是燕洵特地给他的机会,让他能够培养自己人。半决赛结束,廖哥儿终于被秦十三选中,他高兴的一蹦老高,特地跑来鸿胪寺找利爪幼崽说话。“决赛十三皇子说要缓一缓,等燕大人。”廖哥儿道,“大家都想等燕大人。”“恩。”利爪幼崽点头。燕洵一直在睡觉,花树幼崽和霍老都看过,知道燕洵没有毛病,就是太累了,伤身又伤了精神,这才长睡不起。连续几日,燕洵都躺着一动不动,仿佛睡美人。镜枫夜晚上睡在燕洵身边,和衣而睡,生怕燕洵忽然醒过来,白日里便跪坐在旁边,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燕洵。他有时候很讨厌自己,竟然那么没用。大秦的汉子们,都是有担当的,从来不会躲在自家哥儿身后,让自家哥儿顶到前面。“等你睡醒,我想跟你说说,我也可以站在前面。”镜枫夜低声道,“我也能像你那样,解决那些复杂的事。”跪坐的太久了,有点腿麻,镜枫夜爬起来,盘腿坐着。他抓起燕洵的手,展开放在自己掌心。他的手很大,皮肤有些粗糙,手背上的龙鳞痕迹很明显,其实并不好看,但是每次燕洵看到了,都说很好看。燕洵的手不大,十分修长,手指骨节分明,指甲珍珠一样,十分漂亮。手掌心的纹路很清晰,有些麦穗似的纹路,看上去十分漂亮。镜枫夜觉得自己握住的不是单纯的手,而是某种希望,某种联系,两个人之间独有的东西。他干脆侧躺着,仔仔细细地看着燕洵的侧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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