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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3页)
地带的贫民窟。但就因这好位置,三十平米的地方,拆迁时政府赔了三套一百平的房子。当时他已是大明星,也已遇到缪柏言,不再有所谓这些房子。但这是他出生长大的家,他一直记得这件事。如今,他就等着吧。等有了新房子,妈妈想种多少花都有。安歌看着簇簇团团的花,想到自己有上辈子的经历,怎么也能把这辈子过好吧?再过不好,他安歌就把名字倒过来写!他转身进屋洗漱,洗好后用毛巾擦了脸,他已准备走了,又走回来照镜子。脸一点没变,他的脸,上辈子时用粉丝的话来说,是古堡中走出来的美少年。他现在心情好,想到这样的形容,不由又笑了。其实就是想说他又病弱又有点阴郁么,他原本是很爱笑的,可是才十八岁就被缪柏言那种死有钱人捆回去当玩物,后来还怎么笑?精神还怎么好?自然就阴郁了。他是混血,眼睛是灰蓝色,皮肤极白,眼窝有些深,头发是深棕色。大病初愈,重生归来,还真有点像沉睡多年后再醒来的懵懂古堡少年,只有他自己能看到眼中超越年龄的深沉。他的右脸颊还有个小酒窝,他伸手戳了戳,对着镜子不由再笑。他其实蛮喜欢自己的脸,谁不喜欢漂亮的东西?他从前也特别看重这张脸,上辈子,助理还给他的脸买了保险。但这些都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反正这辈子是决计不会再进那个圈子,脸什么无所谓了。他也过够了以色侍人的日子。他挂上毛巾,穿衣服出门。家里有些困难,他没什么衣服,也很懂事,从不要买新衣服。好在学校的校服每季有两套,他也很喜欢穿校服。学校的夏季校服,一套是短袖运动服,另一套是白衬衫、藏青色长裤。他穿了白衬衫这套,吹着微凉夏风,走在街头,轻松打量这座熟悉却又很陌生的城市。十多年没再见过这样的城市,他漫无目的地逛着,看身边行色匆匆的上班族,看街边小贩,再看远处高级写字楼,心中有些羡慕。他这辈子想过平凡的生活,风光他早已尝够,金钱带来的也不全是好东西,这些他全都不想要。他只想要差不多的钱,和妈妈一起平安喜乐度过这一生。这几天,他已打算好。房子,不过两三年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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