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男神怎么乱咬人_分卷阅读10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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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2 (第3/3页)

血丝在中间!”

“我只是自小口味如此。”斯科特笑了笑,“不过说到‘血’,我对血的‘嗜好’可比不上你啊,开口和我说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咬我一口……”

陆永乐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讨好地冲他笑了笑:“情况特殊嘛,对不起哦。不过你居然真的答应了,你真的是个好人!”

好人吗……斯科特笑了笑:“你当时看起来像是个拼命扒饭盆的小奶狗,不给你吃的你就要倒在那里一样,我还能怎么办?”

“嘿嘿,我就是没办法嘛,后来你也知道这毛病就是说来就来……”

当年陆永乐在读书馆赶论文,每天都是早早去,很晚才回。巧的是,忽然有一连几天的桌对面,坐的都是同样的人——斯科特·劳伦斯。

斯科特也在赶论文,一开始并没注意桌对面坐的是谁。后来连续几天都能在同一区域碰到同样的亚裔青年,他才意识到了对方的存在。不过即便这两人都注意到了这一点,由于手上的活儿更重要,所以他们还是更专注于自己的论文。他们之间的互动,仅限于有意无意地在接下来的日子依旧选到附近的地方就坐,以及两人面对面碰上的时候点点头。

斯科特当时已经被论文搞得脑袋爆炸,因此全程面无表情,陆永乐还能习惯性地弯着桃花眼和他打招呼。一来二去的,斯科特至少也会在点头招呼的时候顺便翘一下嘴角了。

这可是他在这段时间里唯一会露出笑容的时刻——尽管轻微到了陆永乐有时候难以分辨的状态。

而就在这样暗无天日的赶论文的日子里,陆永乐犯了个非常严重的错误。

他忘记十五天的间隔了。

准确来说,是他记混了日期。导致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是身体发出了信号,来自血脉的本能不断提醒他去做一件事——喝血。

这种渴望渐渐打败陆永乐脑子里的各种论文思路,催动着陆永乐赶紧“进食”的时候,斯科特出现在陆永乐面前。

斯科特只是去找一本书,所以走到了两排书架之间。他一进来,就发现陆永乐已经站在书架前了,并且随着自己的出现,唰地一下转头看过来。

斯科特觉得而有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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