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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 (第2/3页)
“这是我儿子,他是我收养的,是个孤儿。”班顾探了探头,照片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有点苍白,有点消瘦,但长得很漂亮。陆城面无表情:“就算同是孤儿院出身,我也没有什么同病相怜的感觉。”拿这打感情牌对他根本没有用。于涛声像没听到陆城的拒绝,跟天下所有的老父亲一样,自顾自地絮叨起来:“他叫于莘,又聪明又乖巧,从小到大,大大小小的考试都是第一名,非常懂事,我有时生意忙,一个礼拜半个月不回家,没办法陪他,他反而安慰我,叫我不要太辛苦。”“你为什么要收养小孩?”班顾好奇地问,“你自己不能生?你妻子不能生?”“我好像没听说于总结婚了。”陆城说。“没有。”于涛声摇头,“我也没结婚的打算,我收养莘莘,是因为我也是孤儿出身的,于家……这里涉及于家的辛秘,不便多说,不,或者说,我也不知道原因。”“听说于家每一代都是收养的。”于家的确很有些古怪,每一代不是独身,就是无子,后代全是收养的,从遗传的角度来说,于家除了一个姓,什么都没有留下。有伟闻,于家发家用了非常手段,以致子孙断绝,基本上算是断了传承。毕竟,这里头不能细想,越想越奇怪,收养的小孩来自天南海北,姓氏出身各不相同,全都不生孩子,不能怪别人怀疑于家有鬼。于涛声又取出另一张照片:“莘莘是前年病的,他的病很古怪,国内国外,不管哪个医疗机构都束手无策,别说治病,连病因都找不出来,最后也只能说是基因上出了问题,是遗传上的毛病。医生让查查莘莘的亲生父母的情况,但,就算以于家的财力,想追查莘莘的父母还是十分困难。沐康霖的病,据说也是基因上的问题。”班顾用指尖点住照片,慢慢移过来,嘶的抽口气,这是丧尸?照片的少年裸着上身,露出斑驳的皮肤,仔细看就能发现,它们正在腐烂。一个活人,身上的肉却在腐烂。“这块好了,过几天,那块肉又开始发作。”于涛声红着眼,深吸一口气,不让自己崩溃,“这样活着,跟死了,不,比死了还难受,但,莘莘才十五岁,人生刚刚开始。我想救他,不惜一切代价。”班顾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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