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不服_分卷阅读49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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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95 (第2/3页)

住孟戚等人,给出的诱饵十足十的有分量。

宿笠的双亲确实出自飞鹤山,只是很久之前,由于山村贫瘠,捕鱼打猎耕地得来的口粮养不活一大家子人,于是宿笠的双亲确定离开村子,走出山地,去县城碰运气讨口饭吃。

南地的县城周围往往开设有许多工坊,会雇佣失去田地的农夫跟吃不上饭的人。

在宿笠的记忆里,他家境贫寒,父亲在磨坊做工,母亲替人做缝补浆洗的活计。一家人跟处境差不多的十几户人一起窝在一个大院子里,那是县城近郊最破败的地方,污水横流,低矮的房子里住满了无田可耕的穷人。

多年之后宿笠也曾重回故地,然而费了很大的力气都没找到认识当年自己一家的熟人,自然也不知道双亲的祖籍,不知道他们打哪里来,还有没有别的亲人。

因为这里人的流动太快,每月都有新的人来,每月也都有人病死累死饿死。

县城不像山里随便找块地就能埋人,城池附近都是田庄,耕田的佃户死了都不一定有土地能埋葬尸身,何况这些贫户,于是只能抛尸荒野。

乱葬岗的土里一层层都是棺木尸首,更多的只是裹了草席就直接丢在那里。

如果是治下有为的县令,乱葬岗还不至于如此,百姓也不至于尸骨无存,然而荆州这一带吏制腐坏,导致江湖人都不喜欢在乱葬岗停留,除了炼歪门邪术的。这跟胆量无关,主要是沾了“邪气”容易患病。

宿笠五岁的时候,忽然有一天爹没回来,家里乱哄哄地闹了一阵,娘眼睛通红的回来了,整夜痛哭不止。穷人家里只有一口锅有时连柴火都要借,想披麻戴孝都没有多余的布,更买不起。

他甚至不知道爹是怎么死的,可能是累死的,也有可能在路上被车马撞伤而死。

他的生身母亲,一个妇人没日没夜的干活是无法养活孩子跟自己的,回乡更不可能,没有盘缠只会饿死在半路上。

便只能自卖自身,去染坊为奴。

染坊的活又苦又累,日夜不歇,汗流浃背。

心善的染坊主还好,知道体恤做工的人,然而还有更多的小染坊为了能更便宜的价格把布卖出去,索性不用做工的人而是买奴仆。买人的价格只是雇工三个月的钱,却能使唤三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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