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_分卷阅读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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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 (第2/3页)



八月金桂可换酒钱。尽管夏暮秋初,是个多离别的季节。

两个月前秦蔚刚毕业,秦冕将他安排在自己本城的公司实习。前半个月表现良好,突然从某一天开始,秦蔚就经常迟到早退。

起先秦冕以为他学校里还有事情收尾,睁一只眼闭一只。如今才咂摸明白,他所有的缺席都是为了去找那个白鹿。

秦蔚不常来秦冕家里,虽然秦冕如今单身,他在国内的时候也常邀请弟弟过来坐一坐,不过都被秦蔚一言‘我又没有恋哥癖’拒之门外。

不过秦蔚小时候却是块牛皮糖,天天哪儿都不去,就黏在秦冕身上哥哥长哥哥短。

当年家里想让秦冕学医,他明明都修完一整年医生的课,硬是中途转了专业先暂后奏,跟家里人好闹一场。

那时候秦蔚还念小学,他瞪着一双天真的眼睛问秦冕,“哥哥,你以后想做什么?”

秦冕将黏在身上的牛皮糖扒拉下来,揉揉脸蛋,言简意赅,“修房子。”

他所谓的‘修房子’是搞房地产,而秦蔚却理解成土木结构,甚至于对建筑这一类别的工作盲目崇拜了好多年。

他小时候只有一个梦想,想有一天能成为秦冕肩膀。当然这个梦想,早过时限。

饭桌上,秦冕将秦蔚最爱吃的香酥排骨夹到他碗里,“还在跟我赌气?”

秦蔚只埋头啃排骨,啃得嘎嘣嘎嘣响,良久才说,“没有生气。”

秦冕苦笑,“你小时候可比现在可爱多了。”

“你那时候也比现在疼我多了。”秦冕国外呆了三四年,如今好不容易回来,秦蔚也不愿意跟他生分,脑袋一耷叹了口气就算妥协,“我知道了,以后绝对按时去公司,不早退,这总可以了吧。”

“还有呢?”秦冕一人之上太久,成年后跟弟弟也少亲近,说话有时不像兄弟倒像父子。

秦蔚放下筷子,认真与他对视,“我喜欢小鹿,我不可能不去找他。”

秦冕轻蔑勾勾嘴角,“你的喜欢?你的喜欢还没你刚放下的那双筷子值钱。”

“……”

秦蔚上一次喜欢的人,是他的前任男朋友,的确如秦冕所说,是个垃圾。

如果说那人只是抽烟喝酒纹身泡夜店,其实这些都不算事。毕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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