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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3/3页)
/br>谢宸旻说,高兴,高兴到有点紧张。沉默被缓解了一下,他们似乎像理解语文一样把谢宸旻的反应以为是数年之后打磨的成熟,和在千辛之下坚守至此的感慨。他们说,林哥呢?他说,在睡着呢。他们回,天都亮了,快,叫林哥起来接电话。谢宸旻笑,我哪敢啊。他们终于放松下来,说道,哟,岁月把咱旻哥的脸皮磨薄了。我听见他的亲戚们良久沉默,有的说了声照顾好自己,有的则直接挂掉了手机。我听见电话另一边传来的声音夹杂着稀稀碎碎的凉雨,或是尴尬虚伪的迎合。但谢宸旻始终如一的,拨通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和林初,要结婚了。我并不知道他打这些电话是为了什么,我只是在旁边看着他打完,在原地呆了很久。招财舔舔他的手指。他回过神了,看着招财,又拨通了电话。他对母亲说,妈,你帮我照顾几天招财。他母亲也没有多问,只道,好。她又添了一句,你别让它孤单太久了,它有灵性,会想人。她说,小初走了,也好让它陪陪你。我看到谢宸旻黑色的瞳孔漫无目的地向外望着发愣,然后转向了手边的招财。招财看着他,哈着舌头,脑袋一歪。他说,哦。招财是会想人的。到现在它还把进宝趴着睡觉的毛毯藏在窝里,谁也不让动。每天迎接谢宸旻回来之后,都会习惯性地把脑袋转向门口等一会儿。我记得他把它给我的时候,它还很小。它太聪明了,在陌生的环境里畏手畏脚地讨好着我,生怕再被丢掉。谢宸旻说,初,你在等我几年,我就去你的城市。你一个人的时候,让这个小家伙陪陪你。对了,它叫林招财。我想这个家伙会记得我的体温和味道的。在它每个做噩梦的晚上,总喜欢把白色的狗头呜呜地往我胳膊肘里拱。我的同事问我单身吗。我说,没有。他们说,怎么没见过你对象。我说,他不在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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