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宋朝做经纪人_分卷阅读11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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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2 (第2/3页)

>余姑姑听不下去了,立即命轿夫把柳清沐塞进轿子抬走,还不忘谄媚地向萧桐和司清湖行告辞礼。

围观的人见热闹看完了,纷纷散开,说说笑笑的,丝毫不为柳清沐的话触动。

倒是司清湖,望着在那顶渐渐模糊的轿子,久久伫立着,唏嘘叹息。

柳清沐六岁入青玉坊,唱曲极有天赋,十岁就能登台,比司清湖还要早。许多艺伎都想趁年轻多攒些钱财日后好做生意,或者凭借便利觅得良人。但柳清沐不一样,她只想继承青玉坊,一辈子献身于勾栏事业中。她才是对这份事业最执着、最纯粹的人,可偏偏落得如此下场!

萧桐安慰道:“不用同情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都是她罪有应得!”

司清湖点了点头,想想也是。

要不是自己攒下了赎身费,今日的情景早已发生在她身上。

“我们去逛逛街吧!”萧桐又道。

两人带着灵儿和几个护卫,径直朝闹市中走去。经过拱形石桥的时候,司清湖对萧桐道:“我的珠钗。”

那是萧桐赠她的,今日失而复得,她得好好珍藏着。

萧桐看着一直握在手里的珠钗,心想,那是原身赠的,又不是她。要是天天看着司清湖戴着原身送的珠钗,总觉得头上绿油油的。

于是她二话不说,抬手就把珠钗投入桥下的汴河中去了。

司清湖:“哎!”

萧桐一笑,牵着司清湖的手疾步离开,“别人戴过的我们就不要了,为夫这就带你重新买去!”

司清湖念念不忘地回看汴河,一脸肉疼的样子,“可是贵重,当了也有几十两,你真是浪费啊!”

作者有话要说:  原身:你占了我身体,娶了我女神,还扔我的礼物!

接下来我可能得请三天假存存稿,每日即写即发,感觉很多词不达意,文笔粗糙。快结局了想写好点,希望大家见谅。

第67章萧家冤案

宋朝没有宵禁制度,夜市繁华,灯火通明。即使是这三九寒冬天气,夜晚的闹市也人来人往,喧哗热闹。

这是萧桐穿越过来后,第一次正经逛夜市,牵着司清湖走在摩肩接踵的行人中,她们左顾右盼,脸上兴高采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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