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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6页)
新来过。” 程小天在厨房里忿忿地洗碗,细瘦白皙的手背被冰凉的水流冲刷得轻微红肿。 他觉得居彬对自己的态度真的越来越恶劣了。现在回想起来,程父程母刚刚回老家的时候,居彬对自己还是挺好的,要吃什么就给做什么,家里做不了的也会在饭店订好,热气腾腾地打包带回家来,生活水准和以前比没什么变化,反而还更好了一些。 因为居彬实在很会照顾人,比程家用惯了的老保姆还体贴细心。程母临走前老泪纵横地拉着居彬的手让他多照顾自家不成器的儿子,程小天看着这一幕觉得忒像电视剧了,傻呵呵地站在旁边乐,居彬倒是一脸严肃,郑重地回握住程母的手,又向眼眶微红的程父点了点头。 程小天当时真的觉得自己赚大发了,有钱的时候包养的小服装设计师居然对自己这么有情有义,不仅不怪自己没钱了,反而反过来供他好吃好穿,自己这个金主当得实在是不称职。 可是,居彬的态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呢? 好像是某一天,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变冷淡了。严格控制他的起居饮食,时不时 对他冷言冷语的,抓住他半夜挖冰淇淋吃就要发脾气,不准他白天黑夜地打游戏,不准他一天三顿全都剥大闸蟹吃,还逼着他闭关考会计资格证。 态度也不像从前那样温柔了,对他的撒娇耍赖不为所动,生气到极点的时候还打过他的屁股。 那次程小天足足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其实伤势并不重,臀肉只是轻微的红肿,很快就消了。只是程小天从小到大都没被人这么欺负过,心里实在是委屈生气,连夜发起了烧,梦里胡乱喊叫着,把枕头都哭湿了。 程小天觉得自己有钱的时候对居彬还是很大方的,像养名贵稀有的大型犬,喜滋滋地把人圈在自己的领地里,名牌手表衣服巴巴地送到人家跟前,怎么看怎么高兴。 虽然居彬从来不收他的东西,每次收到脸还会很臭。 真是个怪人,可谁让程小天喜欢他呢。 费心费力好吃好喝伺候着养到最后,却被那名贵的大型犬咬得苦不堪言。 程小天又想起自己为什么会蹲在水池前洗碗了,伤心起来,晚上吃的那点白米饭早没了踪影,肚子也适时地咕咕叫起来。 程小天从来不喜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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