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平窝案(某黄窝案)(1-170)_分卷阅读6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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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5 (第4/5页)

平手!这件事无疑大大鼓励了他们的士气。一时间网络上熙熙攘攘,骂声不绝。参与的人数逾千万。

    事后来看,这事情的责任应该在那对大陆夫妇。不过关键点不是小孩便溺,因为小孩根本就没有随地便溺;冲突的根源在于偷拍,在于对自由权和隐私的理解。

    究竟「自由大于隐私;还是隐私大于自由,」这是个问题。

    那对夫妇并不了解:*港人渴望自由。在殖民统治时期总督是任命的,与殖民者他们是主仆的关系,他们没有这个自由。现在有了,便格外珍惜。允许偷拍是这个自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家要拍,作为被拍者你应该处在原来当地人,也就是仆人的位置让人家拍。如果不愿意,你要么挡住孩子的私处,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语言阻止(还不能大声);可是绝对不能动手阻挡。对于当地人对自由的渴望你们不了解是不对的,非法阻止更是错误。所以他们被罚纯属咎由自取。

    但是这事件中却有一个明显违法的单位没有被处理。这便是当时的警察,看起来他们出于好心,怕矛盾扩大;为了阻止周围人群的括噪,大概的询问了一下情况后不问青红皂白便把那对大陆夫妇带去严肃处理了。后果十分严重,还要数月以后再次接受处罚。(实际上不来接受所谓「处罚」谁又能管得了你?所以警察们大概由此认为他们做得还不错,是「保护」了这对夫妻。可是从这对夫妻的角度来看,这不是什么「保护」;而是赤裸裸的侮辱!)

    可是当时的情况用屁股都可以想明白,这对大陆夫妇心情激动,语速很快;他们的诉求很慌乱,略懂普通话的警员很难得听懂。很可能是在只听了偷拍人一方的证词后,在众多起哄的乱民的骚扰中,为了讨好,平息聚拢在周围的当地人,不容辩解便严肃处理了那对旅游者。他们这样很可能涉嫌违法,起码是渎职。

    执法人怎么能只听矛盾双方一方的证词后便妄下结论呢?况且结论也轮不到你下;就算你当时能听懂,你也应该将冲突双方一起留下询问,或者数月后一并召回处罚。怎么可以偏听偏信呢。只扣押冲突双方的大陆一方呢?难道说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的黑暗警察在当地又死灰复燃了?

    从更深层次来看,这个事件以及后面的「占领**」,「七一站街」以及「投票反弹」等骚乱都是当地人心灵深处自卑心态的表现。当你的社会地位突然降低(不是变得比别人低,而是从原来的心态上的高人一等变成了平等的关系),你又没有足够心理准备的时候,难免不像琼崖那样的抓狂。寻找每一个机会发泄自己的不满。

    正是出于类似的心理过程,琼崖对以前被奸产生了恐惧心理,认为以后的事件也都是强奸准备,错误的思想必将为她带来无穷的灾难和深刻的教训。这是后话。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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