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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硕岁月之阴阳调和(01) (第1/11页)
作者:花硕主人 字数:8468 某,市井之徒耳。世代书香传家,至某乃投笔从商。趋利避害,攫人而食二 十余载,有时亦锋利如刀俎,时不利骓亦不逝则成羊排。幼读石头之书,曾慕女 孩如水,长则持花满红楼,得悟丛林法则。虽风高月黑,放火杀人,吾往矣!及 至午夜,须臾梦回,检点心情,所忆所思所余可痛者,惟粉黛侠骨,荆钗柔肠。 静似碧翠,豪如菊姐,媚若无名,皆胜于鬚眉远矣。乃假藉意淫之章,实隐 可泣可歌之德,斥粗鄙暴虐之耻。 同道诸友,不可不察某之苦心孤诣!小子何德何能,于此乱世魔城,竟得一 啖群芳香肌,此生必不虚也。 花硕主人自识并代无名少女叙事如左。 ************ 赤裸裸地蜷缩在紧挨楼梯口的那扇铁栅门里,每天下午我都能看到被安排出 场的食用品类的姑娘乱成一团的样子。她们匆忙地脱光衣服、洗澡、化妆、吹头 发,接着争先恐后地向楼梯边挤去。苗条的碧翠、沉静的小红,莫不如此。偶尔 也有人是被拖上去的,比方说声名显赫的菊姐。 我看见她们被送下来,又目送她们从这里永远地消失。在饭店地下二层的备 料仓库里,我已经住了一年零八个月了。 花硕是一家高档的饭店,它使用的食用类姑娘都很漂亮,不过我是最漂亮的。 和菊姐一样,我过去并不属于食用品类,我提供社会服务。我从十五岁起和另一 些姑娘住在一起,在一家服务性公司的统一管理下接待来访的男性公民。在我们 这个第二等级的族群中,这是所有像我这样漂亮的女孩的唯一命运。 为了享用我们以身体提供的娱乐,当然是要付费的,付给拥有我们的公司。 他们在什幺地方保存着一些複杂的合同,规定了在我们三十五还是四十岁的 时候公司会向政府注销我们的登记,允许我们返回保留地去。不过合同附带了免 责条款︰如果我的营业收入不能达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和我的成本的比例显得太 低的话,就要把我们交给政府重新拍卖以减少损失,到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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