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294 (第3/3页)
不是一个个骑兵分开的,而是一个整体,重要的是斗志、信念和军纪。 战场的气息让他逐渐兴奋起来,作为一个武将,现在应该做的仅仅是是打败面前的敌人、很纯粹很简单的动机,没有军人愿意面对战败的耻辱。 整个骑兵团分四哨建制,前哨、后哨、左哨、右哨,称呼除了是个名称、也便于在扎营时分派地方,但不代表战阵上的位置。 冯友贤当即下了军令。自带前哨、后哨共约七百五十骑,以总旗为两排单位,对官军中央发动冲锋,意图直接洞穿撕开其阵营;左哨右哨分别机动到敌军两翼,集结之后,待中路进攻得逞,便从两翼冲锋,再度分割撕裂敌军阵型。 布置十分简单,冯友贤的命令十分明确,保持大队的冲击力,无须在中间缠斗,冲破之后,转身整顿继续冲击。 各哨千总得令后整顿了兵马。冯友贤喊了一声:“出发!”顿时一千多骑在山野间小跑起来,他们先从山坡上俯奔而下,马蹄声顿时隆隆作响,如同云间酝酿的雷鸣闪电。 无数的战马在身边奔腾,风声在耳边呼啸,朦胧的景色飞快地闪在身后。此时此刻冯友贤几乎忘却了内心的矛盾,他已经念头通达了。如同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畅游,只要一骑在马背上冲锋,他就感觉自己在飞翔,此生从未想象过不能骑马作战的人生是多么无趣。 闪电般击败敌手,其中的信念已经远远脱离了杀戮。并肩作战的兄弟、骑兵冲锋无法后退,同甘共苦的战马,马在冯友贤的心里不是牲口、而是骑兵团中的一员,值得信赖的伙伴。这种信赖和命运相系的感受,只有同样经历过的兄弟才能真正领会。 一百五十步,不需要命令,将士们已纷纷准备好了武器。冯友贤从马上拔出了细长的马刀,指向前方大喊道:“杀!”众军条件反射般地喊出了训练时的话“为了荣耀”,一些人也大喊万岁。人们的血已经沸腾了。 一百五十步、一个步军用弓箭抛射也不能达到的远处,骑兵团不到二十弹指间(二十秒)就冲到了官军跟前,几乎就是眼皮眨几下的工夫。同样大股骑兵冲锋,什么武艺之类的巧活几乎派不上用场,箭一般的速度飞驰而来,连来势都看不清楚。前锋马兵拿着丈余的骑枪,凭借这急速的冲击力,将钢铁的锋芒刺入了被动防御的官军马兵身上,盔甲完全挡不住如此锋芒。 骑枪直接洞穿了人的胸口,鲜血在风声中飞溅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