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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不好看,但特别甜。一掰开里头金黄饱满,几乎流汁,三两口就能吃完。 一路带过来,不知道是不是藏在怀里,反正到宋早早手上时还是滚烫的。 老男人的识时务让宋早早很是满意,隔壁还住着人,大小姐在床上来回打滚,舒服地伸展四肢,终于睡了个前所未有的好觉。 晋楚甫在北山村露面便引起剧烈轰动,一大早他便梳洗整齐,换了一身绿军装,这年头能穿上军装是很光荣的事,结婚时要是能借到一套那更是体面,晋楚腰细腿长个头高,又真在军营里历练过,穿起来很是气派。 他长得又俊俏,皮肤白皙,收敛起小霸王的顽劣,看起来活脱脱是个气质出众的贵公子,往村里一走,跟只开屏孔雀一模一样,大姑娘小媳妇婶娘们特爱看。 这可是首都来的知青呢,瞧瞧人家那长相那身板,比小白杨还好看,再瞅瞅自家的歪瓜裂枣,属实是后悔当年结婚时咋没仔细挑。 宋早早看到他一大早穿成这样出去浪,打死都不跟他一起出门,精心打扮的晋楚则借机跟村里人聊天,为的就是搞清楚有没有人觊觎他家早早,一圈巡视下来心满意足,嘿,个个磕碜的要命,就算脱光了去勾引早早都没用。 整个北山村唯一能让晋楚有点危机感的,也就大队长跟狗崽子,大队长是早早带回过家的,狗崽子是早早帮忙出过头的,这俩长得吧……嗯,都没被他白,更不比他知根知底,还穷得叮当响。 “叔,我看大队长年纪也不小了,咋还没说对象呢?” 致力于将所有危险萌芽扼杀于摇篮之中的晋楚,此时正蹲在大队长家院子里跟大队长的爹套近乎。不知道为啥,整个北山村除了早早,他最怵的就是大队长这个爹了,总感觉跟看见大伯一样吓人。 孟卫国话不多,时不时才搭声腔,晋楚这点小花招,对付村里人差不多,拿到他面前哪里够看?还套别人信息,他自个儿都快叫孟卫国不着痕迹地掏空了。 昨天他还在想,这小子不远万里从首都巴巴地追来,长得又很俊,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养得出来的,肯定跟那小姑娘关系匪浅。 等宋早早无情将他赶走不要他暖被窝,孟卫国就更怀疑了,他很有自知之明,比年纪比出身比财富,他都不是晋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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