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胭脂红与发冠(43000珠) (第2/4页)
见字如面,妹清久未归家,不知兄安康否?” 才写下一句,身旁那人就十分讨嫌地“嘶”了一声:“清儿妹妹,你这字……”他搜肠刮肚想了半天,憋出一声赞美:“……还真是自成一体啊!” 言清漓脸热起来。 楚家没有在才学上耽误过她,该请的西席都请过,该明的事理她也明了,只不过从小到大,她未曾如别家闺秀那般在练字上下过苦功,簪花小楷没练成,整日奋笔疾书写药方,一手狂草倒是炉火纯青。 因为她的字“颇具特色”,极容易辨认,当初在裴府时,她都不敢碰笔,给裴冲治病那会也都是口述方子,就怕一个不慎,她的字会被裴澈与苏凝霜给认出来。 当初她给哥哥写过不少家书呢,哥哥从未嫌弃过,还将她的书信随身珍藏,陆眉这家伙竟然敢嘲笑她。 她沉脸狠狠剜过去,陆眉把嘴闭紧笑笑后,她才继续下笔。 “……妹已离家月余,虽路途波折,然一切安好,今途经铜流访友,岁后即启程探望外祖母与表姐。听闻兄又将奔赴战场,妹甚是挂心,每每梦回,都祈盼天下无战,能早日与兄团圆,书短意长,不能一一细说,万望兄长小心珍重,海天在望,不尽依迟。” 她将之恒二字前后相倒,又留名楚清,说了自己目前安好,又说之后会前往嘉庆关去找慕晚莹,还暗示言琛她不希望开战……这封信就算落在旁人手里,看来看去也就是一封担忧军中兄长的普通家书,但是言琛一定能看懂。 她又如法炮制给宁天麟也写了一封,就是不知道能不能送进越州了。 以前给言琛写家书都要随信附些小物,以表达自己的爱念,让他知道自己心里有他,这是他们兄妹之间传情的小习惯。 封信之前,她又将言琛那封展开,左右瞧瞧后,手边也没什么能放的,只瞥见白日莺歌送她的一盒胭脂…… 陆眉尚不知她与言琛的真实关系,她亦羞于宣之于口,不想被他瞧出异样,便没有以唇点染,而是以指沾了些嫣红的脂膏,迅速在“恒之”二字下轻轻抹了一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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