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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第七话:终焉 (第1/8页)
一三四和二十八点六是这个小女孩的特徵,稚嫩的脸蛋常挂冷淡则是她的特色。 本人虽无自觉,其实她偶尔还是会灿烂地笑出来。 例如正在专心缝补衣服的爱莎,被可波琳「啊!」一声吓得哇哇大叫的时候。 例如当她回到从小长大的森林中,和夏萝、佩佩三人一同向奶奶争宠的时候。 如果妳能一直保持欢笑,就算大野狼出现也不用害怕喔──当她想起替她戴好连身红帽、交给她可爱兔子娃娃的奶奶说过的这句话,漂亮的嘴角就会不自觉地上扬。 § 虽然只有一点点,净是些无关紧要、彷彿故事中不值一提的小插曲,她仍津津有味地回想着。 晨曦是个温柔的小大人,自己笨手笨脚地被纺锤刺伤的时候,她会很紧张地请来侍女,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替自己担心。 和姊姊相比,阳光则是比较偏向可爱型的孩子。虽然这个小笨瓜常常打破东西、顺便弄伤自己,託她的福,家里因此热闹许多。 她们现在过得好吗?会不会因为太想家里,就半夜躲起来偷偷哭泣?还是已经负起责任,準备像自己一样当个粗心妈妈呢? 不管怎幺说,还真是希望远嫁他乡的女儿们,偶尔能够回来看看自己呀。 § 谈起众人对她的印象,就是洁如白瓷的肌肤、漂亮稚嫩的脸蛋,以及夺人眼目的贴身红礼服。 每当修道院少女们演出舞蹈的日子,镇民总会聚集到院外绿坡上,一同欣赏少女们的舞艺。 无论是只有一条腿的少女、独眼的少女还是声哑的女孩,她们所展现出来的活力一点儿也不输给四肢健全的同伴。 至于身穿红色礼服和红色高跟鞋、咬着玫瑰舞进场内的少女,更是将观众们的兴致带上最高点。 少女穿着她最喜欢的红鞋,跳着最爱的舞步,脸上浮现了幸福的微笑。 § 女孩有位慈祥的母亲,两人共同在一座小乡村生活。 母亲为了给女儿吃好的、用好的,很是忙碌地兼了许多工作。 女孩因为年纪太小,就利用不必到修道院上课的日子,偷偷溜进母亲的工作地点,看看有什幺可以帮上忙的地方。 母女俩相互扶持的精神感动了当地村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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