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_大学刑法课(十八)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大学刑法课(十八) (第11/11页)

老师的公然侮辱吗?虽然老师算

    准了他会大胆冒犯老师,老师也推测你会抓紧防卫时点,出手防卫老师的权利耶。」

    老师说着竟然皱起了眉头,往我这边看来,我也赶紧从巧拼上爬了起来,从

    大量射精后的馀韵中回归现实。

    对啊,我怎麽能忍受有人在老师脸上射精,自己却什麽都不做?以前的我不

    是很关心陈老师,处处为老师着想的吗?刚刚还为了看老师有别于平常的媚态,

    不让老师好好吃饭,一看到老师嘴里有东西就大力干她,让她把饭粒喷的到处都

    是。

    「小平,你变了。」

    老师脚踝间的内裤、裤袜都已经沾满了我的精液,老师索性不穿回去了,把

    内裤和裤袜脱下,放下撩起的窄裙,勉强遮住下体,有点无奈地道。

    仔细瞧的话,还有精液不断从老师胯下滴出窄裙的下缘呢。

    天啊,都是我的错,等等老师没穿内裤帮研所的学长姐课辅,一不小心,沾

    满精液的阴部一定会被看光光的啦。

    注:上一节课提及娼妓阻却通姦罪的违法性,是个人的意见。

    绝对不会有妓女在性交易前去问每个客人结婚没,既然不知道对方已婚,所

    以是在主观构成要件上根本的不成罪,而不是在违法性上阻却。

    另外,刑法的「奸」字局限在性器接合的行为,所以即使对方有意通姦,但

    不是插入的行为也不会构成通姦罪,所以常在报章杂志看到双已经上宾馆了,却

    不成立通姦罪,往往在于有没有男方性器插入女方性器的行为。

    而且刑法的谦益性也不会有罪推定的认为上宾观的男女一定要相奸,也可以

    是仅止于口交或肛交,这些都不会成立通姦罪。

    至于如果是知道对方已婚,还进行性器接合的姦淫行为呢?你能期待一个妓

    女听到对方结婚后就主动中断交易的过程吗?这根本荒谬而且无期待可能性,所

    以废除通姦罪是现在主流的意见。

    没听过国家成立公娼,还要训练公娼问客人已婚未婚的SOP,所以我认为

    在这里是超法规地阻却违法,也可以解释成业务上正当行为,所以阻却通姦罪的

    成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