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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第6/6页)
血型, 所以李国雄哑然无话可说。虽然他到达叶雨菡和慕容若兰的房间,发现她们被人 勒死的那两个晚上,他在她们的房间里只停留了极短暂的几分钟,不可能做出那 种事。慕容若兰在她死亡的当天和他做过爱,所以慕容若兰的阴道里有他精液是 一定的;叶雨菡的阴道里也有可能有他的精液,因为叶雨菡是在八月十二日凌晨 被杀身亡的,而她最后一次和他做爱是在八月十一日早上,那天叶雨菡好像发情 了,还没前戏她就湿透了内裤,做爱的时候还潮吹了,最后他在她体内射精了三 次;但是孙紫萱的阴道里也有他的精液也太扯了吧——因为他最后一次和孙紫萱 做爱是五月二十八日,而孙紫萱遇害的日子是六月十三日!但他知道说出来也没 有用,谁也不相信呀。 他绝望了,所以闭口不说话。被关在拘留所的日子,他每天面向壁,苦苦思 索到底是谁干的? 是谁?是谁?? 他想了两三天想不出任何头绪,终于放弃一切,连想都不要想了! 死刑李国雄,二十九岁。职业:技术总监。 十二月十五日,于滨海地方法院被判死刑。罪名是故意杀人。但被告不承认 起诉书上的罪行。 孙紫萱(六月十三日)、叶雨菡(八月十二日)及慕容若兰(九月一日)三 起被杀案,罪证充足,被告被判有罪。被告的自白书被认为不实而未被采用。 一审开庭时被举出的证物如下:。意大利短靴一双(置于慕容若兰的房间 内,为被告的现场遗留物。) 2。红褐色领带一条(与慕容若兰尸体颈上的勒痕吻合。) 3。肉色长筒丝袜一只(与勒死叶雨菡的那一只是同一双。) 4。白色高跟凉鞋一只(与插在孙紫萱阴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 5。黑色高跟凉鞋一只(与插在叶雨菡阴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 6。粉色高跟凉鞋一只(与插在慕容若兰阴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 检察官对现场鉴定人的问话:问:被害者(慕容若兰)对加害者有没有抵抗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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