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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百口莫辩 (第5/5页)
火这种事身娇体弱的女孩子可不会参与其中。 随后多数人都打量尖毛镢。 陆松道:“我等出来时,见到熄灭不久犹在冒烟的火把落在地上,江茂孙在那儿立着……” 尖毛镢本名江茂孙,或许是名字跟尖毛镢有几分相似,所以才会被人直接称呼尖毛镢。 “冤枉……跟我无关啊。” 尖毛镢此时酒彻底醒了,赶紧叫屈。 马上有人把留在墙角的“犯罪证据”拿过来,当火把交到袁宗皋手上,他皱眉打量一番,随即将火把丢在地上,因为上面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 跟陆松一道喝酒的其中一个侍卫道:“尖毛镢,还说不是你干的?你说出来撒个欢,刚出来没多久,这边就走水了,哪里有那么凑巧的事?” “对啊。” 当时一起喝酒的工匠,都觉得这件事跟尖毛镢脱不了关系。 尖毛镢申辩:“小的就是到墙角撒尿,谁知头顶上就落下这玩意儿,我看还有火,一泡尿把它给灭了!” 他完全是“据实以陈”,尖毛镢觉得自己从来没这么诚实过,但外人听来,他所说的纯属“鬼话”。 你说自己撒泡尿,结果面前就出现个着火的火把?还是你撒尿给浇灭的? 就算三岁孩子也不信啊! “你们为什么要放火烧死我啊,我在里面救人的时候,你们还把门堵上……呜呜,你们都是坏人!” 朱浩此时一边哭泣,一边把当时的情况说明。 陆松道:“袁长史,我等发现起火后,江茂孙刻意阻挡我等施救,说是……要把人烧死……一了百了……” 本来尖毛镢还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清白。 但火起后,他阻挡别人救火却是不争的事实。 如果这把火真与你无关,你为何要阻挡别人救火?把人关在门里烧死也是你尖毛镢提出的,就连李顺等人都不敢否认这一点。 放火动机有了,阻挡人救火也是事实,在场都是人证,还有被他一泡尿浇灭的火把可以作为物证。 尖毛镢突然发现,自己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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