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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穿成我侍妾 第134节 (第2/4页)
的! 后面一句她也说了,并且是很大声说的,理直气壮,说出自己的推断。 他被她逗得笑喷,真是的!再来一遍还是那么喜欢好看的男子。 不过仔细想想,还别说,这还该死地有道理,修士引灵气淬体,五官会在自身的基础上臻至最完美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修真者都是不丑的。 当然,修炼特殊功法的除外。 胖子也除外! 她真聪明。 …… 偌大的书房除了书架以外,南边槛窗下还摆放了一大一小两个书桌。 紫衣男子牵着她的小手来到小桌边,小姑娘非常熟练地一蹬椅子底部的横栏,一骨碌爬上去坐好。 这个大太师椅她只看她爹用过,她喜欢得很,一坐上去就特别神气地左顾右盼。 紫衣男子从书架上抽了一本《沧澜启蒙》下来,打开夹书签的一页,把大书连同早已研磨好的笔墨纸张都摊开放在她的面前。 他教,她学,一大一小其实认识很早的,自从翻错墙误入巷头宅子以后,小宝就和这个漂亮叔叔交上了朋友。 漂亮叔叔原来想让她叫哥哥的,但小宝想了想,年龄对不上,坚持叫叔叔,紫衣男子无奈只能由得她了。 两人围着书桌相对而坐,一个教,一个学,从年前起紫衣男子就教她学古篆体了,很多功诀和古典籍都是篆体的,修真者都得学。 迟风照顾小宝体贴入微,宠溺比之孙氏夫妇不遑多让,但也仅此而已,在小宝恢复记忆和长大之前,他不会做其他动作的。 她出生的时候,他就抱过她了,看着她一点点成长,呼啸来去,慢慢长大。 原来迟风和千红他们有考虑过,等她测出灵根后就带她回涧魔界的,反正凡人界基本测出灵根的孩子都是这样的。 但看她如小老虎一般快乐自在,承欢膝下,受尽父母疼爱。 迟风最后又改了主意。 反正他有的是极品灵石,聚灵阵不会缺的。 他们决定在邑阳城陪伴她一起长大,从前陆霜雪格外自豪自己丐帮弟子经历,但他们还是更愿意她有一个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 迟风一手撑腮,微笑看着粉妆玉砌小姑娘的侧颜,她不小心弄了自己一手墨水,偷偷往桌子底下擦了两把,乌溜溜的眼睛左看右看,正好对上他的目光。 她嘿嘿笑着,迟风故意把脸一板,敲她的脑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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