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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过去的梦 (第2/5页)
在刑场,供千人万人踩踏,几乎成了肉泥。 叁月和叁秋非常震惊,他们根本无法相信我会逆国,但他们无法改变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我入土为安,不再被人践踏。他们在一个夜晚,偷偷跑到了刑场,将我那已经看不出形状的尸体装进箱子里,带到郊外掩埋。 为了躲避官兵,他们走了很远很远,来到一处乱葬岗,打算将我葬在此,谁知竟看见了我完好的尸体。 他们以为我从地狱里爬出来了,惊魂未定间,一触我的鼻息,竟然还有一口气。 之后的事情,很长很长。 我的尸体被偷走这件事遭到了朝廷通缉,我们根本无法回京城,只能一路逃亡。 我濒临死亡,他们救了我,一位赤脚大夫把我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我依然重病缠身,他们带着我辗转就医,也为此,花光了我当初给叁秋赎身时给他的钱。 峯寻真非常守信用,遣走叁秋时给了他四百零八枚银币,也正是得益于这四百余枚银币,我才捡回了一条命。 这就是古人常说的,冥冥之中,善恶终有报吧。 昔年的荣华富贵,到头来终是一场空,而随手救的一个娼妓,却在这种关头,反过来救了我的性命,不可不谓之为戏剧人生。 (一百二十九) 从死神手里逃出后,我的人生要面临的另一个困难,叫做贫穷。 他们为了把钱省下来给我看病买药,连饭都吃不起,那个时候山上的野菜还没有长出来,他们便去山中砍柴来卖,换取少得可怜的粟米和谷糠用以果腹。 我又何曾吃过这种东西,过去常年锦衣玉食,嘴巴刁得很,根本就咽不下去,加上一直在喝药,食欲本来就不好,只有到了实在是饿得不行,不吃就会饿死的地步,才能勉强喝下一碗稀薄的粥,吃两口粗面馒头。 这样的生活条件让我的身体越发虚弱。再后来,我的饭菜里多了些东西,比如鸡蛋和萝卜,有时候还有肉,才能正常吃下去。 吃了几天后,才发现只有我一个人的饭里有这些东西,他们吃的,比我之前还差。 我依稀记得,以前我在林欢家里,也见过这种情形。那个时候,我走了出去,拒绝了那顿饭。而这一次,我只能一边吃一边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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