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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宣之于口 (第2/3页)
r> 每天晚上七点半,她必蹲在电视机前看新闻联播,然后给奶奶打个电话,再回去上晚自习。 白天军训的时候,她顶着毒日头汗流浃背,双腿打颤,眼冒金星。如果重生就是要把过去吃过的苦全都再吃一遍,她怀疑这根本不是上天的恩赐,而是一种接近于西西弗斯之石的惩罚。 教官喜欢逗漂亮的女同学,她低着头仍然被发现,“你,出列,踢一个正步给我看看。” 祝灵在心里翻白眼,但不敢忤逆,一个叛逆的女同学势必引来更多关注。只好笨拙地照做,果然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她视若罔闻地归队,教官照例去调戏下一个女生,她松了口气。 腰上被戳了戳,她转过头,对上一双漂亮的桃眼,那男生笑嘻嘻地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祝灵叹了口气,低声道,“祝灵,万物有灵的灵。” “我叫傅玉川。”少年翘了翘薄薄的唇。 “我知道。”她下意识地说出,随即觉得不妥,抬起头观察他的反应。 傅玉川眨了眨亮晶晶黑漆漆的眼珠,对她早就认识他这件事习以为常。 也是,长河一中的校草,美貌闻名遐迩,初中时就是众星捧月,祝灵不认识他,那才叫奇怪呢。 祝灵对他的记忆永远停留在高一,那一年的文理分科,他无比认真地道,“祝灵,学理吧,你现在一二百名,完全可以考上重点班的。” 那几个月,他天天给她补习功课。 祝灵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那时候,他是希望她能考上理科重点班,继续和他做同班同学的。 那时候,他其实是喜欢她的。 如果她当时争点气考上重点班,也许就能跟他在一起。 但是现在祝灵全然没有了那种旖旎心思,当年他要是真得喜欢她,怎么会蛊惑她选择她其实十分跛脚的理科,他要是真的喜欢她,跟着她一起学文不是更感天动地吗? 凭什么要她追随他。 是的,九年前的祝灵之所以选择理科,环境背景原因是因为这所学校重理轻文,可最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她喜欢的那个少年,用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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