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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1/5页)
犬族进化成人类以后,毛发就退化成头发,只有耳朵和尾巴还保留犬类最原始的模样,倘若为长毛犬,耳朵和尾巴的特徵就会明显许多,长毛犬族本身也喜欢将头发留长,按他们的话说,那是天性。 但若是本身体型上的特徵呢?大型犬与小型犬在身高上会有一定的差距,虽非必然,但通常大型犬会比小型犬血统的犬族长得要高一些。 至于像沙皮狗或腊肠狗此种在原始犬类时就有明显特徵的犬种,并不会因此就拥有多层肚子或身体特别长的问题了。 虽然身为犬类时的特徵大多已经消失,但性格上却仍受天性影响。 根据她的初步判断,公孙华应该属于雪橇犬,和他血缘相近的公孙誉是白色的耳朵及尾巴,看着像萨摩耶,而经过性格的比对,她更加确定是萨摩耶。 至于公孙华,他的耳朵是灰黑色短毛,尾巴是灰白色,向上捲曲着,时不时会扫到她背脊,若非隔着一层衣服,她兴许会觉得痒。 她凑近问他:「可以问你一个私人问题吗?」 公孙华淡淡地「嗯」了一声。 「你是属于阿拉斯加犬,还是西伯利亚犬呀?」这两者她还真是分不清楚。 他微微侧头看了过来,深棕的眸子望着她,「阿拉斯加。」 还真是,惜字如金。 不过也对,倘若是西伯利亚犬,应当会更热情些。 他回完话,又专心致志的走路,孙苒觉得他的背很厚实,令人安心,刚才发生的那些糟心事全都一扫而空,她真是迫不及待想见识御琼镇的真面目了! 公孙华忽然停下步伐,孙苒不禁问:「怎么了?」 公孙华没回头,只是嗓音平稳地说:「可以请你不要握着我的耳朵吗?」 咦?咦咦咦?她什么时候这么顺手,把两隻耳朵包在手心里的?不过比她想像中还要柔顺许多,是会让人情不自禁想多摸几下那种毛发。 孙苒訕訕地收回手,「不好意思哈,可能下意识的想抓个东西保持平衡。」 公孙华没说话,只是继续行走,公孙誉看了两人一眼,和公孙华说话,孙苒心想真是坏了,这么说不就是在抱怨他背着走路颠簸吗? 孙苒犹自在心中叹气,公孙华这头谈话却是稍作停顿,他让公孙誉等一等,侧过头对孙苒说:「抓着肩膀。」 「嗯?」孙苒一时没反应过来。 「别勒着脖子就行了。」他留给她线条好看的后脑勺,如此回道。 啊……真是外冷内热的好男人。孙苒至此对公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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