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春天(骨科)_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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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是预备将自己煮熟送给棕熊。

    我非常生气,也非常委屈。

    这是我首次脱离他人看管,自己去到野外,我承认经验不足,考虑不周,可为什么要这样,一点面子不给我留。

    我恼羞成怒,拍桌而起:“那好,全权交由你负责!”说罢,在一众仆人的惶恐中把自己关在房间生闷气。

    不久门被敲开,有人缓步进来,停在离我两步外,耳朵细听,来者呼吸平缓,踌躇酝酿许久,才不确定地说:“你哭了。”

    我才没哭。

    我紧紧抱住玩偶,撇头不理他。

    脚步挪动,节骨分明的手捏着一张纸巾伸到我面前:“擦擦吧,羞不羞……”

    我“腾”地起身推开他,他一时不察撞在桌角,原本要发火的,可是看到我泛红的眼角,他偃旗息鼓,硬把纸巾塞到我手里,抿了抿唇:“我会把东西都准备好。”

    他服输了,但是不行,就得用本大小姐准备好的。

    临出发那天,顾珩穿着白衬衫牛仔裤,背一个几乎压垮他的行囊,而我则背着毛绒小狗的背包,胸前挂老大一个相机,跟去走T台秀似的。

    他俩含情脉脉地打手语,我看不懂,大约是等待太久令我烦闷,我打断他们的煽情戏码:“再磨叽下去天就黑了。”

    顾珩停下动作,艰难地随我钻进车内,我从车窗中见到他同林如意挥手告别。

    当初父亲同意我们去拜佛时,我曾提议带她一块去,是顾珩他自己不要的,这会儿又装什么情深似海。

    真讨厌。

    母亲画中的那条小溪在临市某山中,现在仍然存在,管家照吩咐在山脚驻足,交给我们两个对讲机,我一股脑塞进顾珩的背包,随后就开始往上爬。

    爬着爬着想起什么,翻找出防丢手环逼迫他戴上,我在前头走,故意抬手拍照。

    风轻云淡,野花摇曳,我一身轻松,在山坡蹦蹦跳跳,一会儿蹲下拍蚂蚁,一会儿踮脚拍蜂巢,小狗毛茸茸耳朵亦蹦跶着。

    突然绳子被拽直了,回头看,原来是顾珩,他喘着粗气,我笑着走去他身边:“累啦,走不动啦?”

    报仇雪恨,着实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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