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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公子是嫌我脏。 #8497;щ#8495;nщ.#8495; (第2/3页)
/br> 她这脸真是变得比风还快。我拿完药膏一转身,她又是一副笑盈盈的样子了。 “公子这样怜香惜玉,叫奴好心动啊——其实,之前见公子为奴出手和丘拉争斗的时候,奴已经深深爱上公子了。奴想到明天到城里后就要和公子分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故才特意过来,只为能和公子有一夕之欢——不收钱也不是不可以。” 我默默打开药瓶。世上的活血化瘀药都是这种味,叫我老是想起沙场,想起地牢,想起魏弃之让我想为他两肋插刀的时候,想起魏弃之让我想插他两刀的时候。 “我不馋你身子,”我说,“上完药就出去吧,老子困着呢。” 我觉得我这话说的没啥毛病。 但是……女人嘛,都看重自己的魅力,喜欢叫人家恭维她们的魅力…… 她又不高兴了。 其实,我也不能说是真的毫无触动,没受诱惑。她可是个挺漂亮的女人。大胡族的女人嘛,有几个不漂亮的?眼睛那么大,睫毛那么长,头发又亮又密,身形那么好看,就算放在中京都那种美人云集的地方,也不会被轻易比下去。 我不嫖妓,追究起来,是因为魏弃之当年对我说的那番话。我相信不管他对我藏着多少心思,他当初说这番话是没什么心思的。 他是在可怜他娘。 所以他竟然能从那种角度来说服我。除了他之外,我再没从别人那听过类似的话。他们只会说:你管那些婊子本来能干点什么好营生呢?这世上逼良做贼的事多了去了,谁也管不了,谁也救不了,世道就是这么个世道。官府都不取缔这种行当,轮得到你在那装好人,显得你有多清高,告诉大家伙咱们都不该去狎妓? 这理,确实也没错,只是叫我觉得不安。而魏弃之说的那种道理就不一样了,很正确,践行起来很安心,觉得自己一定没做错。不得不说,魏弃之这孙子虽然自己做人做得不怎么样,但终归是饱读诗书那么多年,说起怎么做好人,做君子,做大丈夫的大道理来,还是很厉害,很值得听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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