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九百八十九章 作为皇帝,朱祁钰的权力无限大 (第5/5页)
br> 朱祁玉拿过来了李宾言的奏疏看了许久,荷兰、英格兰东印度公司的翻版,其实在大明,这都可以统称为红顶商人。 有些脏活累活,朝廷不方便出手,总督府也不方便出手的时候,就要用到这个海商共利同盟。 朱祁玉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的观点,看着李宾言问道:“一个开拓、掠夺、殖民性质的商盟,朝廷过分干预,很容易变成控制外商、怀柔远人的工具,为了不被反噬,朝廷应该控制一二,但试问,大明水师始终对商盟保持武装力量的优势,这个商盟还敢反噬大明吗?” 李宾言眉头紧蹙的问道:“陛下的意思是,不过分干预?” “对。”朱祁玉颇为确切的说道:“朝廷是僵化的,一件事要层层上报到我们的手中,而后再经过漫长的商议,是无法第一时间做出应对的,这种僵化在民生大事上,是一种制度上的谨慎,朕以为是有益的,但是这种僵化用在商业行为中,是有害的。” “朝廷可以任命其商总,但是在决策上,朝廷应该以底线思维为主,在组建之初,就划出一条红线来,一旦越线,就消灭他们,组建新的商盟。” 朱祁玉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相对应东印度公司,鞑清朝的广州十三行,也是朝廷提供一定的军事、政治权力赋予的海商集体,结果鞑清朝的海商集体,因为鞑清朝廷的约束,慢慢失去了活力,最后演化成了控制外商、怀柔远人的工具。 管是一定要管的,任命商总以及对整个商盟重要人物进行人身限制,不得出海,一旦这个商盟作恶,朝廷以雷霆手段将其毁灭,而后建立新的商盟即可。 这个底线,就是以大明利益为先。 朱祁玉想了想,拿起了桌上的钢笔批复道:“任何一个政策,都不可能在设计之初就是完善的,因时而动,因势而动,都是在实践之中,不断完善,朕以为可以由户部给事中费亦应负责组建之事,松江府商总叶衷行为商总。” “陛下圣明。”于谦表态,他表示了支持。 朱祁玉再次拿出了景泰之宝,齐缝盖下,将李宾言的奏疏递给了王文。 大明帝制的制度设计之下,皇帝有权绕过廷议任事,这是给李宾言站台,他的这份奏议不见得能通过廷议,即便是皇帝和百官之首于谦支持,都不见得能通过。 作为大明皇帝,朱祁玉的权力是无限大的,他很少动用这个权力,但只要动用这份权力,就代表了皇恩浩荡。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