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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那样,我也要试试,因为这是婆婆託付给我的事。」 「为甚么?」他又再问了一次,意思应该是为甚么已经知道是不可能的事,还要做无谓的努力? 凝视着往来的路人,她苦笑,眼底藏着与此刻温暖的气候十分不搭调的秋日感伤。 「可能是因为……我明白被所爱的人忘记的感受吧。」 然而更重要的原因,却是此刻的她已无力用英语说出的,因为无法传达给对方的一份心意。 人还存在着,活生生地站在我们眼前,可是却只剩一具躯壳。 婆婆所託的,是未能对那个人亲口说出的回覆,未能传达到他心里的回答,以及未能让他知晓的感情。 可是,一个连自己都忘了的人,又要如何记得自己以外的人呢? 垂下眼脸,她陷入沉思。 相较于语娟的鬱鬱寡欢,戴维森倒是和经过一位路人说起话来,只是她现在没心思再去理会其他事,也就没注意到戴维森和路人说了些甚么。 一直到一阵圆润的琴声传入她耳里,她倏然抬头,赫然发现戴维森怀里多了一把木製吉他。 一时间,周围不少的客人和路人都看向了他们这桌。 「你会弹吉他?」语娟笑问。 「我爸教我的。」他笑道,「我爸说他那个年代,男生一定都要会弹吉他,不然交不到女朋友。」 语毕,戴维森便不顾他人眼光,一脸自在地弹奏着吉他,旋律低缓轻松。相同的曲调一再重复弹奏,一再沉淀。 也许戴维森真的弹得很好,才会使路人驻留,不过语娟认为最大的原因,还是他此刻弹奏的那首曲子。 虽然没有人声伴唱,但还是让只要听过那首曲子的人,忍不住驻足。心想,居然能走在街上,听见披头四的经典成名曲「letitbe」。 不少人就这么站在旁边,听他弹至最后一个音,为他鼓掌。 可是戴维森并没有因此将吉他还给旁边的青年,随后又再度弹起了披头四的另一首名曲。这一次,仅仅只是弹了一小段前奏,语娟就立刻知道他要谈的那首曲子是甚么了。 也顿时明白戴维森为何会和路人借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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