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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等孔叙后知后觉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匆匆忙忙的找到了林彻,她把手往桌子上狠狠的一拍,说我不想卖了。 你后悔了? 是,我后悔了。 但那个时候,林彻没放过她,突然出现的罗霄也没放过她。 暂且不提罗霄是谁,现在我们就只说林彻。 那个让孔叙又恨又爱的林彻。 其实就是时机不对,那个时候男人才在燕京站住脚,所遇所见皆是非富即贵,男人女人都高高的昂起头颅,身上披一层高贵。 放眼望去,他身边像是只有孔叙一人,他们纷纷陷入绝境里,浮浮沉沉。 灰茫茫的四周,大家都低下头看,沼泽地里有林彻格格不入的身影,也有孔叙痛苦谄媚的谈笑。 燕京像一个华丽又冰冷的城堡,大家都趋之若鹜,然而能在这里取得温暖的,只有少数的几种人。 林彻不想一个人孤孤单单,少了落魄的孔叙和他惺惺相惜,恐怕他真的撑不过来。 这座城市冰冷、排外。 所以他逼着孔叙,要她一直一直卖到现在。 一直卖! 一直一直的卖!!! 最好卖一辈子,永远也不要离开。 陪着他千辛万苦的生存,在两条路上各度九九八十一。 大家都风光好看,林彻需要有一个人,和他依偎着取暖。 但这些孔叙都不知道,她跟林彻吵了一架,打了几仗,说到兴处收拾好行李就准备要走,然,去机场的路上就叫人给拦下来了。 因为走之前林彻指着她说:“你今天敢走出这个门,我就叫人打断你的腿。” “你别不信,我会要你永远永远都后悔。” 那个时候,孔叙没信。 林彻从一穷二白到今天的金尊玉贵靠的不是嘴皮子,他是有一些好手段的,手底下也跟了不少人。 那天夜里他叫人把孔叙打到半死,这方法粗暴、简单、省时、有效。 他没骗人。 孔叙在医院里住了半个月,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孔叙这条贱命到这个时候格外作践人,她恢复的很快。 然后,然后林彻亲手敲响了罗霄家的大门。 他说好久不见了,我手底下有一个不错的小女孩。 罗霄抬头看,只见林彻他明媚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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