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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因素 (第3/7页)
糕的居住环境】 米法·毕立峰,男,哈拉巴人,生父是个无恶不作的恶棍,却也没胆子杀人,生母双腿残疾,年轻时卖唱靠谋生,后来成为了一名信仰不那么坚定的修女。 至于米法·毕利峰本人,他从小住在平民窟里,与病人残疾人和娼妓为邻,与生俱来的聪慧就像他的容貌一样夺目,他力气很大,跑的也快,四岁就能帮母亲烧火砍柴,八岁就能独自上山与狼群搏斗,情商也很高,这使他获得了当地牧师的欣赏,让后者对他倾囊相授——顺带也摆脱了糟糕的居住环境。 “你必将干出一番事业,你不应该局限在哈拉巴。”毕立峰的恩师对他说,这位大牧师是一位忠诚的狂信徒,只可惜他的亲传弟子——也就是毕立峰,只相信自己是自己的神明。 “在你之前,没有人能走出这片丛林,只除了那位神明……也许正因为如此,你才会降生,这一定是神的旨意。”大牧师说。 “什么是大事业?” 走出丛林就算是大事业吗?有必要吗? 彼时的米法·毕利峰什么都不懂,他见过的东西太少了,就连穷人与富人的差别——在那时的他眼里,富绅也只是意味着能吃上面包,而所谓的大事业……是让所有人都能吃上饭吗? 他想不到比这更大的【善举】。 ——什么是真正的大事业? 是称王称帝,生杀予夺,万人之上。 但是大牧师不想以自己浅薄的见识束缚毕立峰,因为他是个潜能无限的孩子,于是前者用经义回答了这个问题: “神爱世人,什么是大事业,你要走出去,用自己的心去丈量。” 于是1913年,毕利峰离开了家乡,走时只带了一套衣服、一个指南针和一个水壶,就这样孤身一人走向世界,满怀希望地出发,去“用心丈量”到底什么才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追寻的大事业。 而哈拉巴地处大陆外围,在最最偏僻、最最荒无人烟的角落,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这里会有城镇——也许真的是神迹吧——更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里是【神的故乡】,12岁的毕立峰翻过高山,穿过森林,绕过沼泽,饿了就捕猎,困了就席地而卧,一直走了5年,才终于再一次走到有人类的地方。 在这一过程中,他见过太多美丽的景色,然而神爱世人,没有人就没有意义,再美的无人之地也不值得他停留。 他的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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